快递公司春节是否应歇业
时间:2015-11-26 09:11
来源:成都商报
(2011年12月)每年圣诞节和春节前后都是市民网购高峰期。为防止快递业出现“爆仓”现象,山西省邮政管理局召集太原地区规模以上快递企业负责人,就快递业务旺季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向各企业提出要求,收到的快件必须在春节前全部妥投完毕,春节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照常营业,不得擅自停业和关闭网络。

每到节假日,消费活动特别活跃;尤其是网购交易方便,交易量特别巨大。根据淘宝商城数据,“光棍节”一天,订单数突破2000万单,支付宝交易额突破33.6亿,为去年同日交易量的近4倍。根据有关统计,中国网购市场规模2006年312亿元,2007年594亿元,2008年1200亿元,2009年2630亿元,2010年5000亿元,基本保持翻番式增长。有人预测,到2015年,中国的网络购物市场份额将增至2万亿元人民币,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网上消费国。
网购的飞速发展催生了巨大的物流需求,快递行业变得供不应求,尤其是节假日,供需矛盾极为尖锐。显然,一些地方的主管部门注意到了这一现象。但前述管理做法却值得探讨。
这里涉及两个边界:一是企业和政府的边界。快递公司大都是民营企业,春节期间是否值班、歇业等经营行为应由市场调节,企业享有完全的自主权。推而广之,企业的自由度与普通公民一样,遵循民法领域“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可”的原则。政府干预的唯一理由是企业违法。显然,山西邮政部门的“要求”干涉了企业的自主权。
但是面对问题,政府不能无动于衷,总要有所作为。这又涉及政府如何作为的边界。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一切活动的边界都需要有法律授权,尤其是积极作为的方面。而积极作为又分两种,一是引导,一是强制。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软约束,不违反政府大的职责和行事原则,就可实施。强制行为的法律授权要求更高更具体,需要有高级别且明确的法律授权,才能实施。事实上,政府的一些“指示”、“要求”都属于行政强制范畴,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不应该的。
政府要求快递企业春节期间不得歇业,出发点虽好,但如果不被纠正,越权行为很容易泛滥。所以,解决快递“爆仓”,政府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出台引导政策,鼓励快递行业发展,解决供需不平衡的矛盾。这就像医生治病,有些药见效快,但往往留有后遗症,有些药虽然慢,长远看却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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