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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东莞积分入户新政:不再需要居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时间:2015-11-26 09:11 来源:东莞阳光网

  东莞阳光网讯(记者邵蓝)时间缩短、环节压缩、程序简化……东莞人才入户新政从2014年4月2日起正式实施,计划生育证明、犯罪记录证明等一系列过去常被“吐槽”难办的证明都有了更人性化的办理措施,被视为入户“关卡”之一的居委会同意迁入证明更是直接取消。

  No.1入户不再需要居委会同意

  根据人才入户新政,积分制入户不再需要镇街党委政府班子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办理入户手续不需社区居委会开具同意迁入证明,而改为由公安部门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报辖区社区居委会备案。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机构、社区居委会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获得入户资格的人员办理入户,不得收取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中也规定,“任何镇街、部门、社区不得增设额外的入户条件和程序,任何组织、机构及社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具有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入户,不能向入户人员收取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这也就意味着,新政为人才入户申请人减少了社区审批环节,而改为由公安部门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通报辖区居委会。且申请人如有自有房产的,可以申请迁入自由产权居所单独立户,无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型社区。

  No.2计生证明改由乡镇计生部门开具

  “计生证明”是在积分入户中被“吐槽”最多的一个环节。曾有网友表示,夫妻俩为了办计生证头痛不已,县计生部门办不了,乡镇计生部门出证又不符合东莞规定。有时由于户籍不在同一地,夫妻俩为了计生证明两地跑了很多次。

  此次,东莞人才入户新政无论是条件准入类或是积分入户,都将计生证明开具由“户籍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调整为“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对此,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调整实际上更符合当前实际,因为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实际上掌握辖区户籍人口计生情况第一手资料,由他们开具证明,更为合理。

  No.3违法犯罪记录由公安部门核查

  “积分入户需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但老家派出所不给开。”、“我目前的户口在江苏省,江苏省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只有在几种情况下才能为个人提供,不包括为积分入户开证明。”在阳光热线问政平台、阳光社区中,不时有市民对积分入户开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难“吐槽”,不少人表示,得通过走后门、托关系才能弄到这一证明。

  有网友为此发出疑问:“现在法律都是按照无罪推定的,老百姓有没有违法犯罪,公安部门应该联网有记录呀?”

  东莞人才入户新政终于解决了这一问题。虽然人才入户新政依旧明确要求“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但在操作层面上,违法犯罪证明由“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调整为“由我市公安部门通过部门联网系统核查”,申请人只需提交书面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