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东莞社会各界人士: 我司东莞智通职业培训学校,就智通品牌事宜在此声明: 1、在东莞地区,智通培训学校只设立三个点:南城总校、长安分校、塘厦分校; 2、未经本企业授权或许可,任何人/企业不得非法使用智通培训享有的商标、名称或品牌进行任何商业经营活动,对于故意在其机构名称或业务经营活动中使用智通依法享有权利的商标、名称或品牌,或刻意影射,并以此误导社会各界人士的培训机构或个人,我们将采取法律行动,以维护我们和各界人士的正当权益。
特此声明 东莞市智通职业培训学校 2011年03月01日